(2016)湘1322执19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曾平平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196号曾平平、曾广长、曾平勇、曾平英、袁新(松)柏、曾平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本院执行的曾平平等申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13578.09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113578.0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郭志红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