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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117民初829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7-25

案件名称

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与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沪0117民初829号原告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陈仕强,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陆红霞,上海王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法定代表人张秀华,负责人。原告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被告下落不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6年4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陆红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诉称:2006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共向原告购���各类型油墨897875.41元。被告付款合计613772.46元,退货454元,尚欠原告货款283648.95元。原告经多次催讨,被告均未支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83648.95元。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本院提供证据如下:证据一、2006年发票及送货签收单1组,证明2006年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类油墨金额366532.39元;证据二、2006年贷记凭证1组,证明2006年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金额184660.72元;证据三、2007年发票及送货签收单1组,证明2007年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类油墨金额323226.46元;证据四、2007年贷记凭证1组,证明2007年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金额142304.57元;证据五、2008年发票及送货签收单1组,证明2008年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类油墨金额186058.98元;证据六、2008年贷记凭证1组,证明2008年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金额217791.93元;证据七、2009年发票及送货签收单1组,证明2009年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类��墨金额22057.58元;证据八、2009年贷记凭证1组,证明2009年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金额44469.24元;证据九、2010年贷记凭证1组,证明2010年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金额25000元;证据十、经销协议1组,证明2009年3月双方针对该年交易签订合同,被告付款也没有按协议约定。被告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未发表答辩意见。鉴于被告未到庭应诉,本院对原告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对,经审理查明,确认原告所述事实属实。另查明:2009年3月1日,原、被告签订《经销协议》一份,约定原告以一定优惠价格向被告供应“泗联”牌的印刷油墨,并给予被告25万元的信用额度,付款期限为45天,自原告开票日期起算;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等等。本院认为:原、被告间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生效。原告向被告供货后,被告理应支付相应货款。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于交易期间累计向被告交付总额897875.41元的产品。被告合计付款613772.46元,再扣除原告确认的退货454元,被告尚欠283648.95元未付,被告应继续支付。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且未发表答辩意见,视为被告放弃其答辩权利,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告自行承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货款283648.95元。如果被告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55元,由被告上海杰逊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蒋 慧审 判 员  虞增鑫人民陪审员  黄坤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蒋丽萍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