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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683刑初249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5-27

案件名称

马利东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利东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683刑初249号公诉机关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马利东,农民。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5月24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9年6月2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连同原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于2011年1月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嵊州市看守所。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嵊检公诉刑诉(2016)2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利东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4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建议对被告人马利东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本院于次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良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利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底开始,被告人马利东常住在嵊州市南苑e家宾馆,共欠宾馆住宿费人民币3000余元。因宾馆服务员多次催讨住宿费,2016年1月3日17时许,被告人马利东持一把尖刀赶至宾馆405房间,与宾馆股东钱某乙、许某等人理论,当晚又与宾馆股东许某、徐某乙等人发生互殴。次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马利东在嵊州市保罗大酒店一楼茶室看见徐某乙,为泄愤,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冲上去朝徐某乙大腿、胸腹部等处戳了几刀,致徐某乙受伤。经嵊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乙的损伤评定为轻微伤。2016年1月11日,被告人马利东向嵊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查明,2016年4月18日,被害人徐某乙对被告人马利东的行为予以谅解,要求本院予以从轻处罚。上述事实,被告人马利东在庭审中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徐某乙的陈述,证人彭某、丁某、金某、章某、徐某甲、许某、周某、钱某甲、钱某乙、潘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视频资料,住宿登记清单,本院(2009)绍嵊刑初字第259号刑事判决书与罪犯档案资料,归案说明,情况说明,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马利东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马利东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马利东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马利东的行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提出的量刑意见基本适当。根据被告人马利东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利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起至二○一六年九月十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楼 益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郭浩英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