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4执恢67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刘长付申请陈一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恢67号刘长付、陈一华:刘长付申请陈一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2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本院(2003)隆民二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一华按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