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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683民初892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5-25

案件名称

杨某某与潘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枣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某,潘某乙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鄂0683民初892号原告杨某某。委托代理人郭某某,枣阳市某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潘某乙。委托代理人杜某某。原告杨某某诉被告潘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彭志宏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郭某某,被告潘某乙及其委托代理人杜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某某诉称:2013年12月份,被告购买原告桃树苗2280棵,每棵单价5元,合款11400元。2014年1月24日,被告偿付4000元,下欠7400元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未付。因此,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付拖欠的桃树苗款7400元。被告潘某乙辩称:欠条不是原告自己写的,名字也不是被告签的,已付4000元属实,下欠7400元属实。原告承诺签合同,却不与被告签合同,也不写明桃树苗的价格、付款时间,原告只要按喜报的承诺签了合同,被告就同意付款;原告骗被告说水果早熟半月上市,品种优良,还承诺包苗齐、包产量、包回收,但原告却没有按喜报上的承诺供优良品种树苗,却提供了其他五、六个品种的树苗,同时原告没有出售树苗的资质,给被告造成几万元的损失,原告应当承担喜报上承诺的责任。经审理查明:2013年,杨某某以合作供销社的名义公开向社会张贴喜报,内容为:“广大农民朋友们,要得发,去种瓜,要得富,去种树。种树要种中华红,包你以后不再穷。农民朋友,近年来从山东引进新品种桃树,有中华红、美家、春雪、早丰王、日本红等,三年来市场销售价格好,每市斤2.5元左右,传统种植桃树每亩36-40棵,每亩经济效益1000-2000元,现引进技术亩平均栽培300-330棵,第二年每亩收益1500元,三年可达4000-6000元,四年后6000-8000元,目前种桃树比养鱼、养鸡、种藕等项目见效快、收益高,每亩只需投资2000元,确保15年丰收。我合作供销社产业挂钩,实行三包,即包树种供应,包栽培技术、治虫管理,包产后水果回收,且签订合同。该品种由山东引进,但枣阳比山东气候更为适宜,年气温比山东略高1-4度,水果早熟半月上市,品种优良,销路畅通。希望农民朋友不可错过时机,抓住机遇种植。我社诚信服务,包君满意。联系电话1557063****杨先生”。2013年12月份,潘某乙经人介绍找到杨某某,向杨某某购买桃树苗2280棵,每棵单价5元,合款11400元。2014年1月24日,潘某乙偿付4000元,下欠7400元未付。后因杨某某要求被告潘某乙偿付欠款未果,双方发生纠纷。为此,原告杨某某于2016年3月9日来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付拖欠的桃树苗款7400元。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致本案调解不能进行。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陈述,喜报一份,欠条一份以及本院开庭笔录在卷予以证实。本院认为:被告潘某乙欠原告杨某某桃树苗款7400元的事实清楚,并且被告对欠款7400元的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原、被告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故原告杨某某要求被告潘某乙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的要求与原告签合同后才同意付款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另辩称的原告没有按喜报上的承诺供优良品种树苗,也没有出售树苗的资质,给被告造成几万元的损失,原告应承担喜报上承诺的责任,属另一法律关系,不属本案争议的范围,双方可另行解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潘某乙偿付杨某某桃树苗款74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潘某乙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7-451701040003656。上诉人也可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到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彭志宏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徐新玉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