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民初字第1272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7-15
案件名称
原告邝某与被告张某、东莞市东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发建筑专用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2015)安民初字第1272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邝某,张某,东莞市东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发建筑专用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