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02执233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1-20
案件名称
凌怀与吴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233号申请执行人凌某某,女,汉族,1989年11月5日出生。被执行人吴某某,男,汉族,1982年10月15日出生。我院于2016年3月23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凌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4月28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勇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