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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03民初1519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林冬鹏、福建十建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林冬鹏,福建十建建设有限公司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503民初151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法定代表人郑学泉,该分行行长。被告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法定代表人林冬鹏,该公司总经理。被告林冬鹏,男,1985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厦门市思明区。被告福建十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莆田市秀屿区。法定代表人涂育梁,该公司总经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被告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林冬鹏、福建十建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静婉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陈江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