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922民初45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陈华荣与杜昌鑫、杜昌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寿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华荣,杜昌鑫,杜昌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922民初454号原告陈华荣,男,汉族,古田县人。被告杜昌鑫,男,汉族,古田县人。被告杜昌国,男,汉族,古田县人。原告陈华荣诉被告杜昌鑫、杜昌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因被告杜昌国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郑鹭青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施倩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