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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922民初45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陈华荣与杜昌鑫、杜昌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寿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华荣,杜昌鑫,杜昌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922民初454号原告陈华荣,男,汉族,古田县人。被告杜昌鑫,男,汉族,古田县人。被告杜昌国,男,汉族,古田县人。原告陈华荣诉被告杜昌鑫、杜昌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因被告杜昌国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郑鹭青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施倩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