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沙执字第176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旭桐、李晓方、牟全星、李晓峰、李晓东与被执行人大连翰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沙执字第176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旭桐、李晓方、牟全星、李晓峰、李晓东与被执行人大连翰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明,大连翰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大连翰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执行员 冯哲书记员 殷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