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1002刑初9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6-08
案件名称
赵某某交通肇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庆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甘1002刑初95号公诉机关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某,甘肃省庆城县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12月5日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7日被取保候审。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6)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6年2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录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4日1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驾驶粤SS35**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庆阳宾馆门前路段时,将横过道路的殷某某碰撞,致殷某某受伤,车辆局部受损。殷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赵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建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某某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解其有自首情节,并请求从轻处罚。审理查明,2015年12月4日1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驾驶粤SS35**号“江淮”小型普通客车,沿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庆阳宾馆门前路段时,将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殷某某碰撞,造成殷某某受伤、车辆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人赵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后,拦车将殷某某送往庆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殷某某系交通肇事导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赵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殷某某负次要责任。2015年12月24日,被告人赵某某的亲属与被害人殷某某的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被告人赵某某赔付被害人殷某某的亲属因殷某某死亡所造成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一切经济损失共计580000元。已履行。被害人殷某某的亲属对被告人赵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从轻处罚。上述认定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证人赵某甲的证言,证明赵某某驾车撞人后报警,其驾驶自己的轿车与赵某某一起将伤者送往庆阳市人民医院的事实;张某的证言,证明赵某某驾驶车辆和一行人碰撞的事实;宫某某的证言,证明赵某某将伤者送往医院的事实。2、现场勘查笔录及拍照,证明肇事现场的情况;受案登记表,证实赵某某报警的事实;尸体勘验笔录、尸检照片、死亡证明书、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证实被害人殷某某死亡及身份情况;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查询单、人口信息表,证实被告人赵某某的驾驶、车辆信息及个人身份等基本情况;人民调解协议书、收条、谅解书、确认裁定书等书证,证明被告人赵某某的亲属与被害人殷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被害人殷某某的亲属对被告人赵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从轻处罚的事实。3、鉴定意见,证明殷某某系交通肇事导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的事实;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赵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殷某某负次要责任。4、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与以上证据相互印证。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关于被告人赵某某辩解其有自首情节的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某虽然在案发后先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并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保护现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的规定。据上,被告人赵某某的辩解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被告人赵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因伤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付良刚代理审判员 袁玉芳人民陪审员 吴晓金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白振兴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