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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黄法破字第3-1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1-16

案件名称

黄石市三橡胶厂破产清算组与破产有关的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黄石市三橡胶厂破产清算组

案由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5)黄法破字第3-10号申请人:黄石市三橡胶厂破产清算组。本院受理黄石市三橡胶厂破产一案,于2007年11月29日作出(2005)黄法破字第3-9号民事裁定,审查确认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申请人因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提请本院终结黄石市三橡胶厂的破产程序。本院认为,黄石市三橡胶厂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完结后,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黄石市三橡胶厂的破产清算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 判 长  严云峰审 判 员  曹晓燕代理审判员  张 莉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彭娇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