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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911刑初5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7-13

案件名称

张某甲、仇某甲等犯盗窃罪、抢劫罪陈某甲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泰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甲,仇某甲,陈某甲,李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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