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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1121执保99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危东彬与枣强县齐兴砖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99号申请人:危东彬。被申请人:枣强县齐兴砖厂。负责人:孟宪齐。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危东彬与被申请人枣强县齐兴砖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孟宪齐工行账户XX冻结35000元人民币,已冻结6721.46元。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