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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081执恢159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0-2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执行人刘春馨,曾和平,曾文稼,陈良祝,雷振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结案报告(2016)湘1081执恢159号申请执行人: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执行人:刘春馨,曾和平,申请执行人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刘春馨,曾和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31日决定立案执行,现已执行123641元,该案现已结案。执行人 :曾永雄书记员 :王志刚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