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2222民初59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6-13
案件名称
代晓诉白阿日斯楞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代晓,白阿日斯楞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内蒙古科右中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2222民初598号原告代晓,现住科右中旗。被告白阿日斯楞,现住科右中旗。本院在审理原告代晓诉被告白阿日斯楞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代晓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代晓负担。审判员 周丽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宝音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