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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2222民初59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6-13

案件名称

代晓诉白阿日斯楞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代晓,白阿日斯楞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内蒙古科右中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2222民初598号原告代晓,现住科右中旗。被告白阿日斯楞,现住科右中旗。本院在审理原告代晓诉被告白阿日斯楞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代晓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代晓负担。审判员  周丽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宝音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