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克东刑初字第8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陈金红交通肇事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克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克东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浦某某,孟某某2,田某某,孟某某3,李某某1,隋某某1,仲某某,戴某某1,陈金红,孙某,克东县金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克东县鑫海客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