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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202执恢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11-20

案件名称

李寻常与刘建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恢5号申请执行人李寻常,男,汉族,1948年12月8日出生。被执行人刘建平,男,汉族,1963年8月26日出生。我院于2016年1月20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寻常与被执行人刘建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4月27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 勇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曲文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