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28执保1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7-26
案件名称
丁琳与向梅、易上赠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芷江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8执保18号本院于2016年4月25日立案受理的丁琳申请执行向梅、易上赠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2016)湘1228民初1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向梅、易上赠共同共有的座落在株洲市石峰区杨梅塘一村12栋210号、建筑面积57.12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1000095361)予以了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