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16执40973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5-16
案件名称
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被告魏志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16执40973号民三庭:原告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被告魏志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津0116民初409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16执4097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韩淑芹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合权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