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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04民初特7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张忠诚与张忠男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忠诚,张忠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104民初特7号申请人张忠诚,男,住所地哈尔滨市道外区。被申请人张忠男,男,住所地哈尔滨市道外区。申请人张忠诚与被申请人张忠男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期间,申请人张忠诚于2016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张忠诚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张忠诚撤回起诉。(此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李淑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张宇鑫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