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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523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刘杰恺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523号申请执行人:刘杰恺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你们双方于2017年4月27日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2号民事调解书。另收取申请人应承担的执行立案费10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邹铁斌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