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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穗海法执信字第437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8-08

案件名称

温伟强与吴锦源、周悦意民间借贷纠纷2015执6536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穗海法执信字第437号本院在执行温某强申请执行吴某、周某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吴某、周某意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周悦意(公民身份号码44078319801105126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