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103执38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8-15
案件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与米吉提·麦麦提尼亚孜罚金2016执388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粤0103执388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穗荔法刑初字第1222号刑事判决已生效,被执行人米吉提·麦麦提尼亚孜应履行缴付罚金3000元。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期限前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仍没有履行。经查询金融机构、房屋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被执行人没有存款,另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财产。本案本次执行终结。审判长 刘国樑审判员 伍卫东审判员 韩升忠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黄家盛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