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普执字第74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7-13
案件名称
黄文添、辛梅英等与刘勤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文添,辛梅英,谢亚萍,黄佳芳,黄佳仪,黄佳欣,刘勤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普执字第740号申请执行人黄文添。申请执行人辛梅英。申请执行人谢亚萍。申请执行人黄佳芳。申请执行人黄佳仪。申请执行人黄佳欣。被执行人刘勤友,农民。申请执行人黄文添、辛梅英、谢亚萍、黄佳芳、黄佳仪、黄佳欣与被执行人刘勤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普民初字第132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5年12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同日本院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0)普民初字第132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高国政审判员 董恩利审判员 郭万一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孙明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