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冀0623执8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6-30

案件名称

申请人庞小虎与被执行人勾胜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涞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庞小虎,勾胜利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623执86号申请人庞小虎,男,汉族,1969年8月6日出生,住张家口市涿鹿县。被执行人勾胜利,男,汉族,1970年4月30日出生,住涞水县赵各庄镇。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庞小虎与被执行人勾胜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勾胜利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庞小虎同意终结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涞水县人民法院(2015)涞民初字第40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 永执行员 李泽田执行员 刘艳琦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黄 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