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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集刑初字第207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商秀平,张喜桂,孙全,孙建,赵金荣,孙群,孙艳,孙飞,付玉金,周凤平,姜志民,张所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集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集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商秀平,孙飞,张喜桂,周凤平,赵某甲,孙甲,孙乙,孙丙,姜某甲,付某甲,孙丁,张某甲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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