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集刑初字第207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商秀平,张喜桂,孙全,孙建,赵金荣,孙群,孙艳,孙飞,付玉金,周凤平,姜志民,张所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集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集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商秀平,孙飞,张喜桂,周凤平,赵某甲,孙甲,孙乙,孙丙,姜某甲,付某甲,孙丁,张某甲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