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106民初839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7-15
案件名称
张海与程中意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海,程中意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0106民初839号原告:张海。被告:程中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海诉被告程中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海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审判员 周 杰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卓明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