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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106民初839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7-15

案件名称

张海与程中意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海,程中意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0106民初839号原告:张海。被告:程中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海诉被告程中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海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审判员 周 杰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卓明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