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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02民初1089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7-11

案件名称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瞭望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瞭望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案由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02民初10890号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文化街127号5号礼堂一层203室。法定代表人褚勇,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黄启瑞,北京瑞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瑞华,女,1978年7月8日出生,汉族,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住该单位。被告瞭望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B座804室。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瞭望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瞭望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温同奇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张 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