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81执23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刘峰与钟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81执235号申请执行人刘峰,男,1979年1月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钟方林,1980年6月17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刘峰与被执行人钟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武民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自动履行方式执结。执 行 员 谢光辉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