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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81执23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刘峰与钟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81执235号申请执行人刘峰,男,1979年1月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钟方林,1980年6月17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刘峰与被执行人钟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武民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自动履行方式执结。执 行 员  谢光辉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