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823民初3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5-10
案件名称
关某某与梁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崇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崇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崇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823民初36号本院2016年4月25日对原告关某某与被告梁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甘0823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判决书中第3页第1行中的“婚前”补正为“婚后”。代理审判员 梅超群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王宏飞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