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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0823民初3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5-10

案件名称

关某某与梁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崇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崇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崇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823民初36号本院2016年4月25日对原告关某某与被告梁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甘0823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判决书中第3页第1行中的“婚前”补正为“婚后”。代理审判员  梅超群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王宏飞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