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灌刑初字第0003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陈华英、陈乃寿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灌云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华英,陈乃寿,陈乃钦,陈量,许利明,汤成军,任荣,徐发荣
案由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