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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12执8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6-17

案件名称

21云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云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杨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81号申请执行人云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张杨申请执行人云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已于2015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343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焕毫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徐 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