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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中民五初字第01862之一号

裁判日期: 2016-04-27

公开日期: 2016-05-23

案件名称

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雨花区顺帆水暖建材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长中民五初字第01862之一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蔡振川,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寒粮,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长沙市雨花区顺帆水暖建材商行,经营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水暖建材城A3栋2单元7-8号。经营者林忠顺。委托代理人刘怡,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市雨花区顺帆水暖建材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长沙市雨花区顺帆水暖建材商行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长沙市雨花区顺帆水暖建材商行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杨文滔代理审判员  程 婧人民陪审员  曹群辉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柳 强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