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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403民初50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董三多、李晓宁等与吴万贵、李国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三多,李晓宁,梁某甲,吴万贵,李国普,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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