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黔0322民初8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原告桐梓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法院
桐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梓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桐梓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黔0322民初85号原告桐梓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桐梓县娄山关镇文笔路。法定代表人赵玖桐,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周宗林,男,汉族,1966年5月21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娄山关镇冬青路***号。被告杨李,男,汉族,1968男5月23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住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号**栋*单元附*号。原告桐梓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建设公司”)诉被告杨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邓尚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邹立春、何文秀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城乡建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宗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城乡建设公司诉称:2013年12月5日,原告向被告实施的项目进行投资,双方签订了《项目投资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投资100万元,期限一个月,月利润和财务费用1万元,逾期还款则承担违约责任。现被告已逾期拒不还款,故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投资借款100万元及利息(月利润和财务费用1万元以及逾期还款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杨李未到庭应诉,亦未答辩和举证。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5日,原被告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的项目投资1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3年12月5日起至2014年1月5日止共一个月。还约定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月利润和财务费用共计1万元。双方还在该合同第四条违约责任之第一项中约定“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本金及月利润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月利润的50%每月缴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即将约定款100万元通过银行电汇支付给了被告。现原告以被告违约未偿付月利润及财务费用1万元以及偿还本金为由而诉至本院。上述事实,有原告的陈述和举出的项目投资申请书、项目投资合同、借款借据、电汇凭证在卷佐证,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通过对原告所提交项目投资合同的审查,该合同虽名为项目投资合同,实则为借款合同,故原、被告之间属民间借贷关系。原、被告为实施民间借贷所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出借人民币100万元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向被告进行支付,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生效。按双方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14年1月5日向原告还清借款100万元,该还款期限届满,而被告未按约偿还借款,已构成违约,原告诉请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的请求,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的月利润和财务费用1万元,其实质为双方约定的利息,经计算,该利息为月利率1%,未超过民间借贷之法律规定利息限度,本院予以确认。原、被告在双方的合同第四条第一项中已约定,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时(月利润和财务费用),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月利润的50%支付逾期违约金,此违约金约定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原告要求被告按双方约定的利息及违约金从逾期之日止进行支付,理由合法,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杨李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桐梓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约定月利息1万元,并从2014年1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0.5%计算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杨李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还应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义务人不自动履行的,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审 判 长 邓尚平人民陪审员 邹立春人民陪审员 何文秀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冉 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