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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1602号初2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07-26

案件名称

张顶才与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顶才,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川1602号初21号原告张顶才,男,生于1969年10月6日,汉族,住重庆市云阳县。委托代理人毛忠定,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北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毛强,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北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495号。法定代表刘爱国,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常梁,四川遂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张顶才与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谭媛媛适用简易程于2016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顶才的委托代理人毛忠定、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常梁到庭参加了诉讼。原告张顶才、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顶才诉称,2015年4月22日,他在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安御XX庭修防滑保坎,挖防滑桩(6号)的桩坑里面将原告头部、肩部、腰部、胸部砸伤。被告将原告送到广安市人民医院抢救。经人民医院诊断需要手术治疗。被告提出他没有钱,要求出院后马上解决拿钱回家治疗。不要将钱送给医院,否则就不解决。原告无奈,只得服从,出院后,被告根本不愿解决原告的治伤问题。特向贵院提请诉讼要求依法裁决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辩称,1、原告在被告承建的御XX庭工地劳动并受伤,我方无异议;2、御XX庭的所涉工程已经由被告与第三人王某签订了承包协议,原告受伤责任应该由第三人王某承担;3、原告并不受被告的管理,也不是被告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与被告并无人身依附关系,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4、原告是按日计取报酬,且不享受其他待遇,应该是劳务关系。经审理查明:广安市御XX庭项目工程由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建,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将该工程的护坡、抗滑桩工程承包给了自然人王某,双方于2014年11月25日签订了《护坡、抗滑桩工程项目承包协议》,甲方为发包方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承包方王某,协议约定:1、甲方将位于广安市御XX庭护坡、抗滑桩工程包给乙方。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按照图纸或施工放线进行安全施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最终结算工程量。2、要求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自行解决上岗证事宜。……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伤、亡、病、残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2015年4月22日,王某聘请原告张顶才到广安市御XX庭项目工地上做工,从事挖孔桩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制。2015年5月30日,原告张顶才受伤后就未再在工地上做工,也未明确解除聘用关系。2015年12月28日原告张顶才向广安市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广安市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其他理由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不予受理,并于当日作出广区劳人仲不〔2015〕023号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告张顶才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原告张顶才与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认定上述事实的依据有: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当庭陈述,广安市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工程项目承包协议、高某的询问笔录、工资拖欠情况表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包了广安市御XX庭项目工程后,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该工程的护坡、抗滑桩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王某。原告张顶才是王某招用到该工地上做工的,工资由王某进行发放,受王某的管理与约束,原被告之间即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人身依附关系,现原告请求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2005年5月25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的规定,判决如下:原告张顶才与被告四川天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劳动关系。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张顶才负担,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逾期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依法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谭媛媛二○一六年四日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张晶晶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