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德执字第249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7-02-17
案件名称
李加厚与德惠市惠发街泰瑞驾驶员培训学校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惠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惠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加厚,德惠市惠发街泰瑞驾驶员培训学校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德执字第2490号申请执行人李加厚,住德惠市。被执行人德惠市惠发街泰瑞驾驶员培训学校,住所地德惠市。申请执行人李加厚与被执行人德惠市惠发街泰瑞驾驶员培训学校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即已执行完毕)。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德劳人仲案字40号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于文涛代理审判员 程天民代理审判员 王小惠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董训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