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125刑初1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8-03-07
案件名称
李满贵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武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川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满贵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人民法院p t ; ” > 刑 事 裁 定 书(2016)内0125刑初14号公诉机关武川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满贵,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人,小学文化,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11月27日被武川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武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2月5日以武川院公诉刑诉[2016]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满贵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李满贵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赵建孝审判员秦永利人民陪审员倪利东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书记员巩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