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民(商)初字第1002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08-18
案件名称
杨红海诉张振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红海,张振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大民(商)初字第10020号原告杨红海,男,1970年4月1日出生。被告张振雨,男,1959年7月31日出生。原告杨红海与被告张振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杨雪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学高、陈静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红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振雨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红海诉称:我与张振雨系朋友关系,2002年年初,张振雨称其急需用钱,想向我借钱,2002年1月23日,我将110000元现金交付给他,他给我出具了借条。张振雨借款时向我承诺随时可以还钱,但后来我多次向其索要,其却以种种借口不予偿还。现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振雨偿还借款110000元;张振雨偿还借款利息64801.27(自2002年1月24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定期存款利息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本案诉讼费由张振雨承担。原告杨红海向本院提以下条予以证明:借条。被告张振雨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其曾辩称:我确实在2002年借过杨红海11000元,原告杨红海提交的借条也是我出具的。原告杨红海在我进监狱前跟我要过钱,我平时三两千的也还过,应该还的差不多了。我还原告杨红海的钱,有些还款给我打过收条,有些还款没有给我打收条,但现在收条都找不到了。经本院审查核实,杨红海提交的借条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故本院对原告杨红海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确认。本院根据上述认证查明:2002年1月23号,张振雨向杨红海借款110000元,并为其出具借条,内容为:今借楊洪海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正,张振雨在借条上签字。经原告杨红海申请,本院调取了(2005)大刑初字第0013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写明,被告张振雨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03年4月2日被羁押。庭审中,杨红海自认张振雨在2004年1月曾还款2000元。上述事实,有借条、(2005)大刑初字第00133号刑事判决书及双方陈述在案佐证。本院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张振雨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根据双方陈述及证据,可以认定被告张振雨向原告杨红海借款110000元的事实存在,双方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就还款事实,被告张振雨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还款数额,就其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就欠款数额,原告杨红海自认被告张振雨已还款2000元,对此本院不持异议,因此对于尚欠本金本院认定为108000元。对于原告杨红海主张的利息一项,因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故原告杨红海有权随时主张被告还款,被告张振雨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现原告杨红海主张逾期利息在借款次日计算,未提交证据,本院不予采纳。但被告张振雨自认,原告杨红海在其入狱前曾催要借款,故对逾期未还占用利息的起算点以被告张振雨被羁押之日起计算为宜。现原告杨红海表示放弃被告张振雨归还2000元在2004年1月之前借款利息,本院予以准许。关于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计算标准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也未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按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自逾期还款之日计算利息,而中国人民五年存款利息低于同类贷款利息,故本院对其主张按照中国人民五年存款利息计算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主张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振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红海借款本金十万零八千元;二、被告张振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红海逾期利息(以十万零八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存款利息计算至二〇一五年至六月三十日);三、驳回原告杨红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九十六元,由被告张振雨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杨 雪人民陪审员 孙学高人民陪审员 陈静波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陈 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