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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382执5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04-2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王生富与被执行人郭金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密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密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生富,郭金凤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382执55号申请执行人王生富,男。被执行人郭金凤,女。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生富与被执行人郭金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王生富与郭金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故王生富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密山市人民法院(2015)密商初字第71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审 判 长  张海鸥代理审判员  边永东代理审判员  韩 斌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金志强-`3%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