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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1民特207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07-13

案件名称

安世科(上海)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诉朱小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沪01民特207号申请人安世科(上海)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XX路XX号XX幢XX室。法定代表���HUANGXIANGYUAN,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君,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张频,该公司工作人员。被申请人朱小累,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扶余县XX镇XX村XX社。委托代理人张红霞,上海宇钧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宁静,上海宇钧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安世科(上海)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世科公司)与被申请人朱小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安世科公司要求撤销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闵劳人仲(2016)办字第453号裁决,事实和理由如下:仲裁时安世科公司提供了书面答辩状并附上证据,这些证据只能证明相应的时间段将资源分配给朱小累,如果朱小累否认,则这些证据无法证明该时间段是朱小累使用了资源。由于该时间段是分���给朱小累的,应由其证明该时间段没有使用资源。鉴于朱小累从网站上下载了北京之外华北区域的客户资料,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安世科公司予以开除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仲裁期间朱小累隐瞒了这些客户资料,足以影响公正裁决。因此,安世科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安世科公司并认为,朱小累入职起销售业绩为0,不存在绩效工资,且朱小累接受安世科公司发出的待遇调整通知,并在离职薪资结算说明中接受薪资调整,亦说明其业绩为0。安世科公司为朱小累分配了签约项目信息查询账号登录时间段,但短时间下载大量信息,属于盗用项目信息,导致供应商停止对安世科公司的服务一个月,直接经济损失数千元,因此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而且仲裁没有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完整调查。申请人为支持其申请,向本院提供电子邮件及附件共四页、截图两页。被申请人朱小累答辩称:朱小累只是根据工作需要下载资料,并没有下载北京之外华北区域的客户资料。安世科公司主张朱小累下载其他资料,应举证证明。安世科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没有证明规章制度存在且经过公示。仲裁期间安世科公司收到传票但却没有到庭,消极对待仲裁程序。被申请人不同意撤销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安世科公司以朱小累不当使用公司提供的资源造成公司资产损失为由决定辞退,但仲裁期间并未提供朱小累存在不当���作行为的证据。安世科公司主张朱小累下载了北京之外华北区域的客户资料,但仲裁期间亦未将目录清单等证据提供给仲裁委员会。现安世科公司没有证明朱小累隐瞒证据,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成立。安世科公司提出的其余理由,不属于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依据的范畴,本院不予审查。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安世科(上海)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撤销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闵劳人仲(2016)办字第453号裁决的申请。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由申请人安世科(上海)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系终审裁定。审 判 长  蔡建辉代理审判员  成 阳代��审判员顾慧萍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仇佳艺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