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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刑终167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07-22

案件名称

严盛忠、蒋飞军等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严盛忠,金海浩,蒋飞军,郑松岳,施再发,张如飞,傅纪杰,张舟路,李志年,应康存

案由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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