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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商再初字第0000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6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刘兴堂、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台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刘兴堂,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晓强,张龙昀,花汝林,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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