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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民初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3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与福建福宁湾围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隆德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福建福宁湾围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隆德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隆德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通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科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林志进,林志松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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