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522执63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史来顺与王录民、秦安县长城建筑有限公司、康建忠、吴国玺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甘0522执63号申请人史来顺,被执行人王录民、秦安县长城建筑有限公司、康建忠、吴国玺:关于本院执行的史来顺申请执行王录民、秦安县长城建筑有限公司、康建忠、吴国玺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录民、秦安县长城建筑有限公司、康建忠、吴国玺已全部履行完(2013)秦民初字第9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秦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