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1执71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二审受理费2016执710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粤01执71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关于本院执行你院欠缴二审受理费一案,本院作出(201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707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16年2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33元。执行过程中,你院已主动缴交二审受理费233元至本院诉讼费账户,且本院从你院的银行账号上扣划了执行费50元。现将案款收据送达给你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经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执行局执行三庭黄顺法官;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5楼,邮编:510030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