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023执25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7-07
案件名称
执行裁定书
法院
许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许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祁天才,邢磊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许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023执258号申请执行人祁天才,男,被执行人邢磊,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豫中纺织厂**号楼*单元*楼*户。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祁天才,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于2016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的规定,裁定如下:中上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