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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瓜三民初字第17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6-02

案件名称

全润润与滑成霞、石中华赡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瓜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瓜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全润润,滑成霞,石中华

案由

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瓜三民初字第171号原告全润润,女,195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已病故)委托代理人赵延平,甘肃汉池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滑成霞,女,1987年8月出生,汉族。被告石中华,男,1974年7月出生,汉族。原告全润润诉被告滑成霞、石中华赡养纠纷一案,全润润在诉讼期间病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全润润负担。审 判 长  胡艳军审 判 员  闫继东人民陪审员  王乐光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魏天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