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瓜三民初字第17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6-02
案件名称
全润润与滑成霞、石中华赡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瓜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瓜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全润润,滑成霞,石中华
案由
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瓜三民初字第171号原告全润润,女,195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已病故)委托代理人赵延平,甘肃汉池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滑成霞,女,1987年8月出生,汉族。被告石中华,男,1974年7月出生,汉族。原告全润润诉被告滑成霞、石中华赡养纠纷一案,全润润在诉讼期间病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全润润负担。审 判 长 胡艳军审 判 员 闫继东人民陪审员 王乐光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魏天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