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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崆刑初字第21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12-19

案件名称

马红强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田宏剑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沙某甲,赵某甲,马红强,田宏剑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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